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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2015-025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部分持有5%以下股份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特制定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材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至2017年7月31日)、持股意向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和“三、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并将严格执行公司股价稳定的有关措施(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本公司股价稳定的措施”)。截止本公告之日,中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0,203,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4%。

二、鼓励持股5%以下股份的发起人股东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披露的,公司将及时对上述股东增持的情况进行披露。

三、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案,鼓励上述人员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及时对上述人员持股情况进行公告。

四、公司将调动一切资源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确保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相关战略的稳步实施,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此,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息披露要求,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电话、邮件通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互动平台等各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的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增强互信,坚定投资者信心,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