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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来源: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2016-026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奇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真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其中财务部分未经审计),并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Sinoma Energy Conservation(MalaysiaSDN.BHD(中材节能(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和渠县中材节能余热发电有限公司,注销后,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由公司继承、承担。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决议并办理上述两子公司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6-028)。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注销全资子公司Sinoma Energy Conservation(MalaysiaSDN.BHD(中材节能(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和渠县中材节能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减少管理层级和费用支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Sinoma Energy Conservation(MalaysiaSDN.BHD(中材节能(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和渠县中材节能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