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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8-014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奇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财务部分未经审计),并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黎建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同意提名赵轶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轶青女士的简历:
赵轶青,女,1974年12月出生,企业管理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00年4月至2003年6月,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经理;2003年7月至2010年1月,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部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2010年2月至2018年1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董事、项目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经初步核查,赵轶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有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赵轶青将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并接替原独立董事黎建飞先生担任的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规定的有碍独立性的情形。经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提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提名赵轶青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于2018年5月15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2112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议案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