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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来源: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8-024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投资赔偿金人民币29,303,600元及利息损失,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元以及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43,262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协议顺利执行,相关款项及赔偿费用在2018年12月31日前收回,将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4日、2016年2月19日、201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及财产保全事项的公告》(2015-039)、《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16-005)、《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16-016),现就涉及诉讼及执行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一中院”)就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川东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东水泥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三局”)的投资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一审判决,公司于2016年2月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一中民三初字第0169号)。一审判决后,川东水泥公司未提起上诉,也未按判决结果支付相关款项。2016年3月,公司向天津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书的判决结果,2016年6月,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公司收回款项1350881.47元。其后,公司持续推进判决执行的相关工作。2017年4月,法院及评估机构对本案涉及的土地及综合楼进行了现场的评估,目前评估报告仍在编制阶段。期间,川东水泥公司及其股东中铁二十三局等相关方多次与公司沟通判决结果执行的相关问题。经过协商,公司与川东水泥公司及其股东中铁二十三局于2018年928达成共识并签订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鉴于天津一中院(2015)一中民三初字第0169号民事判决书中公司的债权,公司与川东水泥公司双方商定,川东水泥公司向公司支付共计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陆万零捌佰壹拾肆元柒角整,小写: 32360814.70元(包含本金29303600元、违约金3000000元、利息等损失700000元、案件受理费343262元、保全费5000元,加上截止2018年8月30日双方往来款差额359834.17元,减去前期已被公司执行的1350881.47元)。

(二)为了尽快推进川东水泥公司资产处置工作,公司同意将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川东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余热发电项目)的整体资产先行移交给川东水泥公司,并做好相关移交工作(公司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到达余热发电项目现场进行移交,并确保移交时设备、设施及资料完整齐全),川东水泥公司应在协议签订30日内向公司先行支付1000万元欠款,剩余欠款,川东水泥公司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偿清。全部偿清后视为川东水泥公司已经完成法院判决书中的全部义务,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川东水泥公司主张与判决书有关的其他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等。

(三)公司收到川东水泥公司每笔还款后,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中铁二十三局同意对川东水泥公司欠付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限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川东水泥公司还清全部欠款时为止。

(五)如川东水泥公司、中铁二十三局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按照协议约定还清全部欠款,则上述第一条约定的还款金额作废,双方恢复原法院判决及执行。届时公司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对中铁二十三局强制执行。

(六)公司同意配合川东水泥公司进行水泥厂及余热发电项目的挂牌转让等手续,但在川东水泥公司偿清全部欠款前,保留天津一中院对川东水泥公司名下资产的查封,川东水泥公司也不应依据协议擅自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冻结的资产。

(七)协议自公司川东水泥公司中铁二十三局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如协议顺利执行,相关款项及赔偿费用在2018年12月31日前收回,将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与川东水泥公司、中铁二十三局已签署协议并生效,中铁二十三局对川东水泥公司欠付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2018年12月31日前偿清全部欠款,但协议实际执行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川东水泥公司、中铁二十三局签订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