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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来源: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8-029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银行相关要求,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最终担保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须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贷款额度并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及衍生交易、国内国际保函等,最终用途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授信批复的范围为准。

同意单独出具符合银行要求的董事会决议,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担保相关事项的办理。

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变更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及编制。调整的具体方式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前述列报项目的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对利润表的部分项目列示位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