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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来源: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9-029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同意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列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云浮中材节能余热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云浮中材节能余热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云浮中材节能余热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19)第A042号)中记载的云浮中材节能余热发电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3129.53万元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股权转让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