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公司公告 < 2020年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0-033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是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担保人”)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宜昌”或“被担保人”或“债务人”)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未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中材宜昌是公司在建筑节能领域打造的第一个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化基地,专业从事高端硅酸钙板/纤维水泥基板、多功能多品种涂装板、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复合板等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中材宜昌当阳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当阳一期1#、2#生产线已分别于2017年、2018年建成投产,目前已具备年产1,000万平方米基板的产能。当阳二期3#、4#生产线建设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9,991万元,其中:中材宜昌自筹人民币3,141万元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6850万元。为进一步满足自身经营与发展需要,推动当阳二期3#、4#生产线建设,中材宜昌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三峡分行”或“银行”或“债权人”)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6年,贷款利率低于目前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基础利率,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贷款用途为向当阳二期提供建设资金,还款资金来源为中材宜昌经营利润。根据贷款银行相关要求,公司作为中材宜昌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就上述贷款为中材宜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被担保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湖北省当阳市玉泉办事处官道河村

(四)法定代表人:徐征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陆仟五佰万元整)

(六)经营范围:新型建材、节能环保材料研发;新型建材、节能环保材料、水泥制品、非金属制品生产及销售;上述领域技术咨询和服务、项目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七)与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81.8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18.18%股权,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持有中材宜昌92.31%股权。

(八)主要财务数据:

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847.44万元,负债总额17,207.70万元,净资产1,639.74万元,资产负债率91.30%,2019年度营业收入10,137.38万元,净利润796.76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审计)。

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0,645.75万元,负债总额14,319.39万元,净资产6,326.36万元,资产负债率69.36%,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217.85万元,净利润282.77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主债权的界定: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关于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上述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材宜昌拟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贷款期限为6年,贷款利率低于目前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基础利率,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主要用于中材宜昌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产业基地二期3#、4#生产线建设。中材宜昌以其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邵长高、徐征等12名中材宜昌自然人股东分别以其持有中材宜昌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意单独出具符合银行要求的董事会决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中材宜昌等负责担保相关手续的办理。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合同具体内容、贷款银行及额度等进行决议、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为所属中材宜昌拟在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材宜昌的实际生产经营和当阳新材料基地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新型建材产业化发展。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中材宜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贷款担保总额约67.5万美元(考虑汇率波动因素),即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9.99975%)中材节能(菲律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除上述担保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七、反担保情况说明

中材宜昌以其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邵长高、徐征等12名中材宜昌自然人股东分别以其持有中材宜昌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董事意见;

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