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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2-027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3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20211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3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等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公示时间为2022318日至2022328日。

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员工和业务骨干,且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优秀或良好。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事会

2022331